“奇葩”规定在天津塘沽发酵几天,又上腾讯头条,人丢大了……
连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天津塘沽微信圈的网友们纷纷吐槽, 《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 来,让我们好好看看这张“奇葩”通知…… 小编初次看到这个通知时,确实也被“震惊”了,计划生育可以任性到如此地步,也是醉了…… 近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成为天津塘沽微信圈的网友们吐槽的热点。 《通知》上说,各社(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各单位、部门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职满1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 《通知》上还说,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严重影响工作的,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通知》的最后,还附有2015年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安排表。 有网友说:怀孕不是想啥时候怀上就能怀上的,说的跟儿戏似的。 网友“老断”如此说,"这样,问题就来了:某提出计划的夫妻很努力地耕耘了大半年,依然没有动静,怎么办?有替补吗?好不容易被领导列入计划,也怀上了,结果怀孕几个月流产了,怎么办?现做现卖也来不及啊?当然这都不惨,最惨的要数也按计划努力了,也怀上了,但是最后孩子早产一两个月,破坏了领导的计划表,怎么办?也可能最爆笑的结果是:小夫妻本来已经上报了生孩子计划,但是小两口因琐事生气,媳妇回娘家了。结果男的就疯了一样地打电话:快回来吧,要不咱就可能错过了计划,咱们还得重新排除了啊!结果女的回应:哼,我才不怕,我早找好了替补!想一想,满眼都是泪啊…… 就此《通知》,记者6月30日上午采访了天津塘沽市山阳区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说,他们下发的这个《通知》只是征求意见稿,如果大家都不同意就收回,重新考虑新的办法。 各位热心网友: 《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属我单位所发。现就有关事项向网友做如下说明: 一、我区联社作为金融服务单位,女员工人数较多,近段时间以来因怀孕、生育请假人数“扎堆儿”,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手短缺,影响了正常工作安排和服务效率。 二、我区联社人事部门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既及时了解员工生育计划、保障员工权益,又统筹安排工作,借鉴其他单位做法,拟定了多种办法以期妥善解决该问题,网评办法只是其中之一。 三、我区联社为发扬民主、广开言论,积极征求全员意见,于06月27日(星期六) 上午11点07分 通过邮箱下发了该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8日(周日)下午3点,组织22名员工代表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论证该办法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同时安排各社进一步征求全员意见及时反馈至联社,联社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决定是否进一步修改完善或是选择其他更加合理合法的措施解决该问题。目前,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行文下发、执行。 我单位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也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塘沽市山阳区农信联社 2015年6月30日 就此《通知》,天津塘沽市计生委有关领导表示,先打报告后排队,还必须按时怀孕,这样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权。 天津塘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主管员工权益的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女员工怀孕天经地义,没有义务向单位汇报,单位更没有权力规定怀孕时间,此通知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合情。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康亚伟律师认为,此规定无法律依据,单位内部文件不可太任性。导读
在天津塘沽网友的不断评论发酵下,大河报今天也进行了报道,还因此上了腾讯迷你版的头条!近日,记者联系到发此截图的天津塘沽市山阳区信用联社一位女工,她很无奈地告诉记者,毕竟找份工作不易呀,大家也只能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去怀孕,不过这位女工也表示了严重不满:能不能按时怀孕,谁也不敢保证,这个规定太强人所难。
该负责人解释说,最近单位新来了一批女大学生,她们都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如果在某个时段集中生育,就会影响正常工作,目前信用联社下属多个单位,就因女工“扎堆儿”生孩子而影响了工作,基层多个单位纷纷提出增人要求。为避免“扎堆儿”生孩儿,单位才引进了这个按规定时间怀孕的管理办法。
妇科标准,缔造
健康热线:0391-2128666
私密QQ:
院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