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一单位现奇葩规定 不按规定时间怀孕罚款千元
近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天津塘沽微信圈的网友们纷纷吐槽,《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
6月30日,记者联系到发此截图的天津塘沽市山阳区信用联社一位女工,她很无奈地告诉记者,毕竟找份工作不易呀,大家也只能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去怀孕,不过这位女工也表示了严重不满:能不能按时怀孕,谁也不敢保证,这个规定太强人所难。
多数网友认为,这样的规定太霸道。有网友说:怀孕不是想啥时候怀上就能怀上的,说的跟儿戏似的。
单位:新上班的女工多,只能规定生育时间
就此《通知》,记者6月30日上午采访了天津塘沽市山阳区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最近单位新来了一批女大学生,她们都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如果在某个时段集中生育,就会影响正常工作,目前信用联社下属多个单位,就因女工“扎堆儿”生孩子而影响了工作,基层多个单位纷纷提出增人要求。为避免“扎堆儿”生孩儿,单位才引进了这个按规定时间怀孕的管理办法。
该负责人说,他们下发的这个《通知》只是征求意见稿,如果大家都不同意就收回,重新考虑新的办法。
对此解释,山阳区信用联社不愿透露自己姓名女工说:“这份通知虽是征求意见稿,但实际上是必须执行的。”
天津塘沽市计生委:规定严重侵犯了女工生育权
就此《通知》,6月30日上午,天津塘沽市计生委有关领导表示,先打报告后排队,还必须按时怀孕,这样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权。
天津塘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主管员工权益的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女员工怀孕天经地义,没有义务向单位汇报,单位更没有权力规定怀孕时间,此通知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合情。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康亚伟律师认为,此规定无法律依据,单位内部文件不可太任性。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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